主旨:內政部為110年1月27日修正公布之「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第47條之3、第81條之2、「地政士法」第26條之l、第51條 之1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第29條訂於110年7月l日施行,該部規劃辦理相關配套措施1案

 

※「預售屋備查機制及預售屋申報系統教育訓練」訂於110年6月7日上午9時30分舉行

     線上課程連結及電子講義更正為6月7日(原為6月6日)公布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實價登錄2.0專區

 

※「預售屋備查機制及預售屋申報線上說明會議」訂於110年6月15日上午9時30分舉行

會議內容含系統說明及申報作業Q&A,線上會議連結於6月11日公布(原為6月14日)公布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實價登錄2.0專區

 

相關資訊可於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實價登錄2.0專區(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113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