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2年度第1季施工中建築工地總檢查,自102年4月8日至102年4月19日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建築法及臺北市建築物施工中妨礙交通及公共安全改善方案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凡檢查不合格之工地,將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罰鍰處分,經通知未改善或經複查不合格之工地,依前開規定加重罰鍰處分並勒令停工直至改善完成為止。
三、位於本市20條主要幹道兩旁工地圍籬請協助以植栽牆取代吊掛盆栽綠化。鷹架、塔吊安全均應嚴予檢查。
四、重申臺北市工地圍籬線美化規定,安全圍籬臨接寬度10公尺以上道路側,應有二分之一以上面積採密植方式綠化,臨接寬度未達10公尺道路側應予美化,綠化植栽若有枯萎損壞情形,請盡速更換並維護。
五、檢查時間前請預先進行自主檢查,並將「臺北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自主檢查表」檢查結果(至建管處網站http://www.dba.taipei.gov.tw/檔案下載/申請書下載/施工科/「其他類」相關表格/工地總檢自主檢查表)回傳建管處(傳真電話:02-27203922)。
六、為提昇行政效率,本次工地總檢已先行以E-MAIL通知各起、承、監造人。
(摘錄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北市都授建字第1026275580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