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辦理第2次公開評選「永和新生地(大陳地區)更新單元5、6、7範圍都市更新案」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第2次公告變更招商文件申請須知第4.3.3條第2點特別規定(1)疑義 公告時間:2021 年 09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