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稅改不要讓人民「財產縮水」、「重稅擾民」、「產業蕭條」、「勞工失業」!

                                                                                                               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       敬提

背景:

<財政部103.12.8所提「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重點>

1.稅率最高可以到45%

2.過去沒有留下成本的,就用當初的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當作購入成本。而且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金融機構借款利息等,都不能扣除。

3.除了一個家庭唯一的一戶自用住宅外,其他的房地產出售都要繳所得稅。

4.過戶前繳土地增值稅,過戶後30天內馬上要再繳所得稅。

5.過去免徵所得稅期間的漲價,在新法實施後一次完全補徵。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影響全國置產民眾與稅制安定殊甚,建請審慎考量並形成社會共識,不宜貿然上路。


一、時機不宜

以今(103)年前11月建物買賣移轉棟數推估全年交易量,台北市約3.2萬棟,新北市約6萬棟,全台共約30餘萬棟,都低於90年的水準,以雙北市來看,推估雙北市今年全年交易量將創下政府有統計23年來新低紀錄。另外,土地增值稅11月實徵68億元,創20個月新低,累計前11月實徵919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13億元,為今(103)年來首見負成長,顯示房市已降溫,政府穩定房市措施已經生效。若在房市冷清現況下再施以房地合一實價重稅,將壓垮整體房市、重挫房地產周邊關聯產業生機。


二、稅率過高

依照財政部規劃方案,將來最高稅率可達45%,民眾賣房子除了原來的土地增值稅以外,還要繳很重的所得稅,這會影響民眾換屋。換屋減少,跟流動性有關的行業像仲介、傢具、水電、裝潢、代書等,因為市場閉鎖,將受很大衝擊。另外,新屋開工水準對於經濟具有乘數的效應,但是當換屋能力下降,新屋開工水準也會跟著下滑,直接影響營造、水泥、鋼筋、模板、砂石、玻璃、油漆、五金衛浴、建築設計等內需產業的就業機會。惡性循環的結果,將嚴重傷害經濟引擎,餅如果不能做大,要怎樣去談分配。


三、成本不公

民眾過去買的房子,如果沒有留下憑證(而且在法律上個人也沒有留下憑證的義務),依照財政部規劃方案,只能用過去很低的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當做成本。在交易時售價為真實市價,但成本卻為當初購入時偏低之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之評定現值,而且使用期間繳納之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金融機構借款利息等,都不能列為費用扣除,這會讓所得稅暴增,嚴重影響民眾售屋求現或換屋,必然造成民怨四起


四、溯及既往

假設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在民國105年上路,若某甲土地70年買入,107年賣出,70年∼104年原來免徵所得稅(因為另繳土地增值稅)階段不應溯及既往,要課也只應課105年∼107年之間的所得。但是財政部的方案卻從70年∼107年都要全部課徵,已經溯及既往的課徵


五、全民遭殃

以後夫妻、小孩全家只能持有一戶才能免稅,而且要在3000萬以下、必須沒有出租或營業。以後所有的農地、道路用地、廠房、辦公室、店面、不合一戸規定的自用住宅,在繳完土地增值稅以後,還要在過戶後30天內馬上要再繳所得稅,每一位出售房地的民眾、企業,都會受到重稅的影響